【深圳垃圾分类正式进入“强制分类”时代】
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,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9月1日起正式实施,深圳垃圾分类由“倡议分类”进入“强制分类”,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的个人,最高处200元罚款;
对混合收集、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,最高处50万元罚款。(新华社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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